nuffnang

Friday, September 30, 2011

冷眼分享锦集:谈机会成本

2011-07-22 19:32


在谈到什么是“机会成本”(Opportunity cost)之前,首先让我们认识经济学一个重要的术语“稀少性”(Scarcity),这样才能引导我们将“机会成本”概念,应用在股票投资上,以减低投资风险,增加投资回报。

台湾著名经济学家高希均教授在他的著作《经济学的世界》中,对“稀少性”(Scarcity)有很好的说明。

他说,“每个社会都必须面对一项基本的经济难题:如何将有限的资源做最佳的运用,以满足无穷的欲望,这就是经济学上“稀少性”的问题。”

“稀少性定律”告诉我们,我们永远不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,生产出所有人类想要的东西。

稀少资源

稀少资源就算能增加,也是要靠努力或付出代价,而且无法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。

资源的稀少迫使每个经济体系都必须有所选择,决定多生产某项产品,通常就意味着决定少生产其他的产品,所有的社会,都面临一个基本问题,就是决定要牺牲什么,以换取想要的
东西。

在股票投资上,“稀少性”就更加明显。

无论你的资金多么雄厚,跟动辄以万亿令吉计的市场总值相比,总是微不足道的,也就是说,股票投资的资金,“稀少性”特强,将你有限的资金,投入股市,只不过是沧海一粟。

不断选择

所以,你买了A股,就不得不放弃买B股。你必须在A股和B股之间,作出抉择。

你在股市买进卖出,其实就是在不断的作出选择。

假设你选择买A股,一年之后,A股跌了20%,假如你的投资额为10万令吉,一年后你的身家降至8万令吉。

与此同时,B股上涨了30%,你一年后的身家,就由10万令吉增至13万令吉。

由于你的错误选择,使你的身家在一年中相差5万令吉(13万令吉减8万令吉),等于少了50%,这5万令吉,就是你的“机会成本”。

有些人以为股票下跌了20%,他的损失是2万令吉,他忘记了他失去了从B股赚取30%利润的机会,他实际上是损失了5万令吉,这个“机会成本”所付的代价实在比他想像的高得多。

相信大部分投资者,都有这样的经验,他原本是要买甲股,后来因为听信“师爷”,转买乙股,结果甲股大跌,乙股大起,他哑子吃黄莲,出声不得,只好夜夜“暗搥”。

他是为“机会成本”而“搥”。

每一名投资者都是认为他所相中的股票会涨价,所以才决定买进,至于买进之后该股的套现,是否一如他的所料,那就谁也没有把握。

慎选好股 屡战屡胜

为了避免双重损失的“机会成本”出现,最有效的方法,是在买进之前,货比三家,找出最有价值,最有希望跑赢大势的股只,使你有限的资金,发挥最大的赚钱潜能。

问题是怎样找出“最有价值”的股票?

要回答这个问题,就要返璞归真,弄清楚股票是什么?

股票就是公司股份的证明书,买股票就是买公司的股份,买公司的股份就是参股做生意。

既然如此,我们就要问:做生意的目的是什么?

答案是:赚钱。

赚钱越多的公司,其股份价值越高。

所以,假如数只股票的价格大同小异的话,那么,很明显的,每股净利最高的最值得买进。

通常我们是以本益比作为取决的标准。

假设三只股票的价格均为2令吉,它们的每股净利分别为15仙、20仙和30仙,则本益比分别为13、10及6倍。假如其他条件相同的话,那么,就应购买本益比6倍的那只股票。

参股做生意,我们希望每年都获得红利,也就是股息。

假如三只股价都是2令吉的股票,他们所分发的股息分别为5仙、10和20仙的话,则周息率(Dividend Yield)分别为2.5%、5%和7.5%。

比定存好

那么,你应该选购周息率7.5%的股票。

因为7.5%的股息回酬,比银行定期存款的利息高一倍,你可以将你的投资视为定期存款,这样就可以放心进行长期投资。

我们投资于一家公司,总希望有关公司底子扎实,经得起经济风暴的考验。

所以,最好是购买有形资产价值高过股价的股票。

通常我们是以股价与每股净有形资产的比值为标准,假如比值是低于一倍的话,表示股价被低估,可以买进。

例如股价为2令吉,每股净有形资产为2.8令吉,则股价∕资产比值为2 ÷ 2.8 = 0.71,低于1,这表示你以2令吉买进2.8令吉的资产,值得投资。

除了比较本益比,周息率和每股净有形资产价值之外,最好还要比较其他的因素,例如三家公司的财政情况、历年的业绩纪录、业务的稳定性等,然后选出优点最多的公司,买进其股
票作为投资,这样就可以减低“机会成本”出现的机遇率,提高胜算。

经过严格比较而选出的优质股,股价表现更有把握超越股市大势。

能够做到这一点,你在股市才能屡战屡胜。能屡战屡胜,方能致富。

补正

上周“基本面剖析”一文中引ECS ICT BHD为例,此公司去年每股净赚(EPS)为25.7仙,并非20.7仙,特此补正(资料来源:ECS 2010年报)
冷眼 股市基本面大师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