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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November 1, 2012

錢買不到的東西:金錢與正義的攻防

http://lovelifelonglearning.blogspot.tw/2012/11/blog-post.html


蘋果網路新聞:夏姿王子豪辱警,捐400萬元換免囚,罵員警「死胖子」判刊登頭版道歉,有錢可免坐牢?司法正義備受挑戰。
夏姿服飾小開王子豪,今年五月罵警察「死胖子」、「幹你娘」遭起訴,台北地院昨開庭,檢察官要求他開記者會道歉,且須捐款四百萬元,才同意讓他判處六個月以下徒刑、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免坐牢

楊智為vs志工簡小妹官司:
楊智為向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假處分。主要是希望法律約束簡小妹「不得於網際網路以文字、影音等方式,指摘或傳述足以貶損聲請人名譽之行為」。楊智為除了請專業律師團來告我之外(i-Talent*官司),還特地聲請假處分。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為定暫時狀態處分之原因,其釋明仍有不足,楊智為拿出新臺幣陸拾萬元提出擔保。
楊智為拿出六十萬元做為擔保

蘋果網路新聞:葉國一 7億換免囚,吐還22戶炒房詐欺緩起訴。
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因以人頭低價收購士林官邸重劃區22戶拆遷戶炒房,涉嫌詐欺,為免鋃鐺入獄,葉同意吐錢換自由,士林地檢署要他吐還北市府22戶房產,並支付共5000萬元創紀錄的緩起訴處分金後,昨給予葉及妻子、涉案會計3人緩起訴2年。檢方估計葉共吐出逾3億元買屋成本及稅捐,損失可能獲利4.1億元,等於葉以7.1億的代價換取緩起訴,逃過最重可判5年的詐欺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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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王子豪捐款四百萬元易科罰金十八萬免坐牢、楊智為拿出六十萬對簡小妹進行假處分、葉國一以7.1億的代價換取緩起訴,逃過最重可判5年的詐欺罪來看,金錢交易的市場機制,已經滲透到日常生活的各面向,大舉侵入了原本非屬市場的領域。

《錢買不到的東西:金錢與正義的攻防》
三十年前,沒有人認為:
囚犯只要付費,就可以升等住進好的牢房;
病患只要多付費,可以獲得醫師的手機號碼,全年無休醫療諮詢;
役男不想當兵,政府可以花錢請外國傭兵去打仗;
富國的獵人只要付費,可以射殺瀕臨絕種的非洲黑犀牛。
然而如今,這一切都已成真。

當金錢買不到的東西愈來愈少,我們面對的,不只是財富的分配不公,而是必須去思考市場的極限,以及我們要選擇怎樣的人生!當每樣東西都能買賣,是否有錢就有了天壤之別?當生命中各種美好事物都被標上價格,事物的價值也跟著變質了?

從健康醫療、教育、法律、政治到人際關係,一旦事物變成了「商品」,就會失去某個很重要的「什麼」。過去我們不曾關注過這個問題,但也許這個「什麼」,正是建構一個美好社會所不可或缺的。我們應該自問:世上有什麼東西是無論如何都不該用錢去買的?我們也必須決定,應該以什麼樣的價值來管理社會及公民生活的各領域。當今的市場機制已與道德脫鉤,而我們需要將兩者重新連結起來--面對金錢的蔓延,我們必須選擇,如何劃定正義的防線,以守護我們都渴求實現的美好生活!

以上部份摘自《錢買不到的東西:金錢與正義的攻防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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