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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它是你的,你有权诠释”
律师公会将宪法带入民间
作者/本刊曾薛霏 Nov 10, 2009 06:33:59 pm
【本刊曾薛霏撰述】如果一个人没有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行业,可能在马来西亚生活数十载都未必知道什么是《联邦宪法》,但今年轰动全国的霹雳州夺权事件,引发的连串《宪法》释宪案,使普罗大众有机会知道《宪法》及其诠释。但,大众始终无法完全地认知宪法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。
为此,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即将在本周五(13日)下午三时在律师公会推介为期两年的“我的宪法”(PerlembagaanKu / MyConstitution)醒觉运动,以深入浅出的方式,将《宪法》的知识带入寻常百姓家,让大众知道《宪法》是怎样的一份文件,又如何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。
《独立新闻在线》走访了四位“我的宪法”小组的成员——雪兰莪州双威大学学院法律系主任保罗(Paul Linus Andrews)、见习律师梁振恩(24岁)、多媒体大学法律系学生叶恩玫(21岁)和玛拉工艺大学法律系学生娜迪亚(Nadia Abu Bakar,20岁),畅谈参与这场醒觉运动的点滴。
宪法醒觉运动重要
他们四人来自不同背景和经历,却在“我的宪法”运动下合作,矢志推广《宪法》,以便人人都可知道,宪赋权利是什么、马来西亚这个国家的构成等。
论及加入此小组的原因,四人中最年长的保罗认为,宪法普及化是他认为该做,但一直以来未有人推动的事,特别是在308大选以后,我国的政治图景已不同,许多涉及宪法的题材也纷纷浮出台面。
而且,人民需要知道宪法,也准备认识宪法了。因此,此运动非常重要,可协助人民了解立宪主义(constitutionalism)的概念,赋权给人民。
他认为,宪法不是仅属于特定的人,此次的运动就是要打破宪法属于律师和学者范畴的错误概念,并灌输“宪法是属于大家的”观念。
身为法律系学生的叶恩玫(左图)和娜迪亚都不约而同表示,她们是因为念书才接触到《宪法》,进而大开眼界,了解到《宪法》是我国的立国之本,使她们更有兴趣知道更多。
叶恩玫透露,有一天,她与屋友聊天,不期然谈到《宪法》,其屋友表示不知道何为《宪法》,并指这只是法律系学生知道的事情,“但是我认为《宪法》不只是属于法律系学生而已。我加入这个小组是希望能够有所贡献。”
叶恩玫和娜迪亚都表示,在《宪法》的许多部分中,她们对基本权利的部分感受最深,叶恩玫希望国家能最大限度地落实这些权利。
梁振恩认为,“我的宪法”小组公开给所有人参与是非常独特的,因为《宪法》是一份重要的文件,应该让寻常百姓接触这份文件。
他也提出一个观察,其实律师也不了解《宪法》是一份怎样的文件,因此,他希望能通过这项运动,提升人民的醒觉。
宪法诠释仍有冲突
目前是一名见习律师的梁振恩,对于特定人士扭曲宪法诠释,以符合本身利益的做法感到难过,这也是他认为人民有必要了解宪法诠释的原因。
保罗认为,宪法是一份仍在演进的文件,因此不仅限于特定的诠释而已,我国的执法和营运机关又有本身对宪法的诠释,这些诠释相互冲突。
他说:“我们处在诠释仍有冲突的阶段。因此会变得困难。但是不要忘记,在美国1960年代,人权运动,特别是黑人的人权运动开始时,他们可以因而遭到逮捕。当时,这些要求权利的呼声可能被视为挑战机制秩序的做法。但去到一个临界点时,这些都会打破,即来到了解放诠释的情况。”
保罗(右图)继说:“当美国的宪法处在损害人民的阶段时,这些诠释却得到的法庭裁决的认同。当时法官的诠释指,奴隶是没有权利的。曾有过一些案件是某人替奴隶主人寻获走失的奴隶但未获报酬,而入禀法院索赔的案件。法庭指示主人给予报酬,因为寻获别人遗失东西者理应获得报酬。”
“若你回想时,这是发生在美国历史上不久前而已,所以宪法的诠释有冲突是正常的,也必然会有冲突的。”
询及警察在集会中驱散集会人民是否一种违反宪法精神的做法时,娜迪亚表示,政府不是律师,警察也只是遵照上头的指示行动,因此他们可能有时错误诠释宪法。
叶恩玫说:“我觉得这与宪法的诠释有关,因为宪法已阐明,当然最好是由法庭去诠释,但在一些情况下,当政治涉及其中,有时捍卫宪法的诠释就不存在。我想这是为什么涉及基本权利的课题时,其结果并不十分理想。”
她以联邦法官哥巴斯里南(Gopal Sri Ram)在被控贩毒而判处死刑的李观和(音译,Lee Kwan Woh)案的判决为例道:“在关乎基本权利的条款中,法庭理应赋予最广泛的诠释,反之在一些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文则应尽可能收窄诠释。”
这宗案件中,李观和因被控贩毒而被判死刑,由于高庭未让他自辩,最后此案上诉至联邦法院。联邦法院三司裁决,法庭应该裁决广阔的方式诠释宪法中的基本人权条款,联邦法院认为,高庭法官未让李观和自辩属违反了宪法第5(1)条款(有关生存的权利)。此外,高庭法官在审视控方的证据时也不够批判性,未注意到当中不一致的地方,因此判处李观和当庭获释。
仅有限度触及宪法教育
受访者都提到,他们是在念法律时才开始接触《宪法》,是不是我国的教育制度并未很好地教育人民《宪法》?
保罗认为,其实在教育制度中有提及宪法,但都非常有限,也没有提到宪法重要的部分,以致人民对宪法的理解有限。
叶恩玫也忆述道,她是从历史课知道宪法,但课本中只有一章提到这个部分,并未触及宪法重要的层面,因此读过后,并不会留在脑海中,“你需要去了解它,和认识它。”
娜迪亚(左图)补充道,她第一次读到宪法时,才明了这就是国家给她的东西,但是单单阅读宪法还不够,必须去了解如何去诠释宪法。
梁振恩也点出一些关于我国教育制度的观察,并指历史课多以背诵人物、事件、日期为主,鲜少提及应用的层面,以致学生无法了解历史的重要性。
但是在接触了宪法并了解其重要性后,他开始有兴趣了解宪法,并买下了生平第一本《宪法》。
叶恩玫也表示,因为上课所需,她也买了一本宪法,在上课前翻阅时,读到一些条款,心想:“啊,宪法是这样说的。里面有提到三权分立。之前我完全不懂这些东西。因此,我想知道更多。”
各阶层人士合作的重要性
保罗认为,“我的宪法”运动就是要让各阶层、各领域人士合作,共同推广宪法,这场运动是跨政治且中立的。
他说:“每个人都可扮演本身的角色,就连你身为一个媒体工作者都可参与整个过程。因此这个过程不仅仅属于律师公会的。这也是为何这个运动成为‘我的宪法’(PerlembagaanKu),当你用马来文的‘Ku’时,那是比较私密的,你不会随便说一个东西是我的。”
他补充道,他非常有兴趣看这场运动会有什么效果,因为目前已有一群人参与,已算饶有小成。
他说,若小组内的40个成员,都告诉两个朋友此运动的讯息,那么就有80个人知道此事,若这80人又告诉两个人,人数就会不断增长。
他希望随着人数的增长,可催生更多民间团体,共同参与讨论更多公共事务。
梁振恩也表示,运动的其中一个目的是让六百万户人家了解宪法,若每个人都有兴趣买一本《宪法》来翻阅,那么他们的工作就算完成了。
运动为期两年举行
“我的宪法”运动是律师公会难得举行的大型活动。活动将以九个主题为主:一、简介至高无上的《宪法》;二、《宪法》与三权分立;三、联邦与州的关系;四、人民:公民权及基本自由;五、选举与民主;六、国会/立法机关;七、政府/行政机关、八、法院/司法机关;九、沙巴与砂拉越。
律师公会也将印刷并派送口袋尺寸的《人民指南》给六百万户家庭。第一份《人民指南》将随着本周五推介时推出,题目为《什么是宪法?》
翻阅律师公会提供的《人民指南》,其中胪列出十大生活情境,让人民更容易理解宪法与生活的关系。
分享其中一个例子:“你住在槟城并决定到森美兰探访你的亲人。你可以不需要护照或任何文件,就直接驾车通过南北大道直到森美兰,(途径吉打、霹雳、雪兰莪和联邦直辖区)。之后,你决定移居到吉隆坡工作。你都可以这么做,因为在第9(2)条款阐明,每个公民都可以在马来西亚自由走动和居住,除了到沙巴和砂拉越。”
有兴趣了解更多讯息的读者,可登入“我的宪法运动”的面书(http://www.facebook.com /MyConstitution)、Twitter (http://twitter.com/MyConsti)、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宪法小组网站 (http://www.malaysianbar.org.my/constitutional_law_commitee)以及点击Youtube的短片。(http://www.youtube.com/user/PerlembagaanKu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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